临床诊断要素的规范问题 三

作者: 李博士 发布时间: 2009-2-25

临床医学是关于人的学问,是一个内容庞杂的系统,贯串于其中主线的起点是诊断。假定临床医学是以一个运行系统(如:医院、诊所、专家系统等)存在,那么诊断要素就是系统与外部世界交换信息的路径或接口。任一种系统,其内部的东西都可以自定标准,比较容易规范,如果涉及到系统外部,就不容易制定标准,也不容易进行规范。因此诊断要素是临床医学体系中最不规范和最难规范的部分,当然也是最有规范意义的部分。

诊断要素是对一种病情事实的一段表现或一个方面的描述,但是它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被缩简为一个词目,成为方便医生思考、把握、表述、记录、交流的句柄。当我们说到一个诊断要素的词目时,它实际上代表一段或一组相关的含义。但是,对一个诊断要素词目的理解和运用,通常比较容易产生分歧,这就构成了有必要规范诊断要素的重要理由:

①诊断要素是诊断内容的简要表达,由于每个人都会受到理解能力的限制,可能造成对某些意义的忽略,收缩原有含义;②有些医生会依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对某个诊断要素赋予更多的不同理解,扩展原有含义;③每个病人对所患疾病的经历背景不同、感受类型不同、耐受程度不同等,病人的表述也会不同;④同一诊断要素的含义虽同,但是可以用不同的词条进行表达,造成词形上的不同,再加上理解上的差异,使含义随着词形发生漂移;⑤不同疾病的相同诊断要素,因为病理的不同,对它们的实际感受和表达也一定不同,等等。

用当今语言的能力去区别相近诊断要素之间的细小差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每一个细小差异都用一个词目去对应的话,立刻会出现词目无限制地增多。每个诊断要素在语义上既有兼容性又有排它性,临床诊断就会在繁复的细节甄别中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这里有一对矛盾:没有个性,不能形成新知识;没有共性,知识不能共享。对诊断要素的规范行为,应该是在这一对矛盾中展开的调和与妥协。要使诊断要素具有描述多种疾病的功能,就必须对诊断要素进行规范化改造,把特殊性放到普遍性里加以研究,从各种疾病中把诊断要素抽象出来比较研究,诊断要素才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