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断要素的规范问题 二

作者: 李博士 发布时间: 2009-2-25

什么是疾病?‘疾病’至少存在于两种意义上:其一,从疾病感受的主体出发,疾病是患者所遭受到的心理或生理上的非正常改变,通常表现为感觉上痛苦,简称为‘存在性疾病’;其二,从疾病认识的主体出发,疾病是医生对患者痛苦的认识及描述,简称为‘认识性疾病’。本文讨论的疾病是认识性疾病。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认识性疾病都不可能与存在性疾病完全相同!认识是认识主体对被认识客体建立起的映像;建立映像的过程实际上就包含了分析和把握。当把认识的映像表述出来,就必须利用语言的描述功能。对一个疾病的认识大致也可分为两个过程:一是认识过程,对具体病情的查看、分析、把握;一是描述过程,即把认识到的病情表达出来。这两个过程的前提条件是:某种疾病概念与某些诊断要素概念之间已经建立起某种固定的认识关系,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为‘疾病模版’。

‘疾病模版’是从概念把握疾病的一种方式,它不是疾病的本身,而是人为的疾病定义,是认识性疾病的简要表达。其实现有的医学书籍中关于疾病的描述和定义,都可以说是一种疾病模版,不过它的表达比较自由,不规范。疾病模板经过不断的医疗实践、认识研究、提炼成型,并且能够相对准确地反映实际疾病时,它具就有了先验性质,即如一句习用的话‘有这些症状就是这种病’。我们所说的疾病模板,是用规范的、受控的诊断要素描述疾病而建立起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