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珠海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上水平,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据悉,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旨在加强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珠海市乡镇卫生院在运行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保证珠海市乡镇卫生院健康、协调发展。
《指导意见》分五部分,涉及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保障机制、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意见明确,镇卫生院管理实行区镇共管,以区为主。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填平补齐、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薄弱卫生院进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医疗装备。
会议指出,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强乡镇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珠海市乡镇卫生院在运行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大事,是医疗体制改革、落实《纲要》、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珠海的重要内容。
会议强调,要加快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上水平。要在加强镇卫生院硬件建设的同时,在装备、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要完善镇卫生院财政保障机制,构建镇级卫生院经费来源长效机制。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千方百计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